文化是学校精神内涵、目标定位、办学传统和资源禀赋的集中体现。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美丽新校园,彰显学校文化的根与魂,坚定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,坚持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。记忆物品(作品)历经岁月沉淀,是历史的见证、文化的传承。为推进学校特色文化品质塑造,征集留存在师生手中,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记忆物品(作品),特制定本活动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“留住历史记忆、传承文化精髓”
二、征集范围
(一)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、历史文献资料和有影响的人物、事件的文献图片等资料,如文件、证书、奖杯等;对学校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件材料,如照片、实物、书籍、报刊、录音、视频等。
(二)各级领导人、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资料、文稿、题词、赠言、纪念品、图片、视频等。
(三)学校团体、个人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各类奖杯、奖状、奖章、锦旗等。
(四)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照片、聘书、信函、获奖的重要文档、论著、手稿、证书、照片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(如教具、教案、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模型等),重要会议的讲稿、出版的著作、编写的教材等。
(五)学校师生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、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、回忆录、自传、逸事、工作生活用品等;涉及学校形成的校训、校风、校歌和早期校园风貌照片,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、印刷品、凭证(如录取通知书、毕业文凭、学生证、借书证)、纪念册、徽标、印章等。
(六)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特色资料。
(七)学校师生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(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各类赛事等)的资料、照片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品、纪念品、证书)等。
(八)与国内外机构、高等学校交流合作及国内外机构、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(九)毕业生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、同学名录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。
(十)学校各个时间段的建筑设施、仪器设备、教具等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(十一)校友中对国家社会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物自传、事迹介绍、媒体报道、音像图片和实物(包括校友赠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资料、实物)等。
(十二)师生个人创作的作品,如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模型、工艺等作品。
(十三)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接受捐赠。
(二)代管与复制。对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学校可代为保管(双方签定保管协议),或复制后返还原件。原件或复制件在学校展出,并标明物品(作品)出处。
(三)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。
四、征集保护
(一)凡接受捐赠、购买、复制、交换的物品(作品)归学校所有,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。
(二)凡自愿捐赠的物品(作品),除办理相应的征集手续外,视不同情况,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、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、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致谢。
(三)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,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。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,学校将本着对国家、社会、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。
(四)凡寄存学校的物品(作品),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,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,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。
(五)不愿捐赠的可经学校复制后用于公开展出,将原件退还本人。
五、征集办法
(一)征集年限:建校至今。
(二)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。
(三)联系人:江立宇,13776887165。
(四)实物邮寄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江苏理工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(可发EMS到付);电子邮箱:xyh@jsut.edu.cn。
江苏理工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
2026年4月16日